6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财税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意味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正式启动。
如何才能确保此轮改革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笔者认为,坚持公平优先,把公平放在改革的首要位置,是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一项工作。
建立公平的税制,是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税制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科学、合理、规范的税制,无疑将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现行税制,虽然也是按照公平的要求设计的,但由于受当时特殊社会条件与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为了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税制的设计也就摆脱不了行政思维的影响,被人为地增加了许多非市场因素。在公平性方面就存在较大的问题。如在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方面,就过度强调了国家利益,强调财政增收,强调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国民收入分配以挤占居民收入为代价,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功能如何发挥呢?不仅如此,在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范围和税率的设计方面,也存在明显漏洞和问题。
因此,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当也必须突出公平二字,将公平作为税制改革的最基本原则,从而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公平的税制。有了公平的税制,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建立公平预算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纵观这些年来财税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绝大多数都与预算行为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管理制度不科学有关。
所谓预算行为不规范,说到底,就是没有严格按照公平原则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为什么要强调预算的公开透明,强调预算的约束力,就是因为预算的公平受到了严重践踏,没有充分展现预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作用。如果预算制度的建立、预算的安排、预算的执行、预算的监督,都能按照公平原则来进行,也就不会出现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不规范、浪费损失严重、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更不可能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
正是因为在公平方面存在的缺陷,无论是制度的建立和财政资金的安排,都没有突出公平,才造成目前许多问题的存在,才需要进行改革。如何在新一轮预算体制改革中突出公平,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而新预算法的修订,也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原则来进行。
如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将财权与事权紧密结合起来,也是新一轮财税改革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为什么地方政府会死死抱住“土地财政”不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现行财税体制在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上的不合理。
更重要的,中央集中的财权,似乎也没有能够得到有效而合理的使用,诸如年底突击花钱这样的问题,不停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伤害着地方政府的信任。同时,实行预算公开后,中央部委“三公”经费过多、财政资金分配不合理以及长期存在的“跑部钱进”等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反映出现行财税体制方面的不合理。
所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与事权方面的动态协调机制,也是财税体制能否公平公正的关键。
除以上三个方面之外,如何规范预算外资金行为、如何减少各种罚款、摊派以及乱收费等,也对财税体制改革十分重要。因为,这些行为的存在,也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公平性影响很大,对财税体制作用的发挥影响很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围绕公平而展开。只有这样,新的财税体制才不会出现行为不规范、操作不合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