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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迎“大限” IPO预披露或再度上演疯狂

2014年06月30日 06:54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乔誌东

  专家表示,考虑到补充中报的因素,8月中旬前新股发行可能再次处于半停滞状态

  “目前IPO排队企业非常多,而且排队时间很久,造成企业的隐性成本很高。尤其是在监管层发布预披露截止日期的情况下,30日很有可能会再次出现一轮预披露公布的热潮。”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日是预披露“大限”的最后一天,按照证监会有关要求,从7月1日开始,受理待审企业和预披露企业的数量将会一致。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第三次对未完成预披露的企业进行了强调和警示,而就在当天,多达56家拟上市公司进行了集中的预披露,其中22家拟在上交所上市,6家拟在中小板上市,28家拟在创业板上市,预披露及预披露更新的企业激增至618家。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6月26日,在审企业总数为664家,其中上交所主板282家,深交所主板149家,创业板233家;中止审查企业总数为42家,其中上交所主板14家,深交所主板11家,创业板17家;终止审查企业总数为60家。

  “对于6月底前未完成预先披露的企业,由于其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达到3个月,将终止审查。”张晓军26日当天强调了中止审查和终止审查的标准,对于6月底前已完成预先披露、尚未过会的企业,若其财务资料截止期为2013年年底,则其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将中止审查;该等企业应当在9月底前更新财务资料,否则将终止审查。

  根据现行政策要求,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中如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实质性差异的,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的发行申请。

  张晓军此前指出,预披露时间比过去提前,目的是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申报时就认真负责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加强社会监督。

  “如果发行速度过快,市场预期的‘抽血效应’会增大,显然令市场承压过重;但是如果发行速度过慢,排队企业等待时间太长,那么申报材料的时效性就过了,就需要重新申报,所以监管层给这样一个时间节点,目的也是把握好IPO的节奏。”苏培科表示,今年上市100家公司是市场的最高预期。

  “从当前情况看,新股只有1家在7月份发行,本周如果证监会能继续给批文,那应该也是上市公司公布半年报前最后一批了。如果考虑到补充中报的因素,8月中旬前估计新股发行又将处于半停滞状态。6月份一直是IPO申报的高峰期,IPO堰塞湖可能加重。”一位知名券商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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