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618家企业披露招股说明书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在预披露大限来临之际,IPO企业预披露“爆棚”。
6月26日,证监会再发第四十九批56家预披露名单。22家在上交所上市,6家在中小板上市,28家在创业板上市。加上此前四十八批披露的562家,目前已有618家企业披露招股说明书。
根据证监会此前表态,排队企业如果在今年6月底前未完成预披露,证监会将终止其审核,不再排队。
“在大限来临之前,IPO企业集中预披露,符合市场预期。”国泰君安投资顾问赵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虽然昨日IPO企业密集披露,但是,在赵欢看来,也不排除那些处于中止审查的企业最终会变成“终止审查”。
新股发行过程中有多个环节,到6月30日,不同环节的企业将面临不同的结果。其中预计大批企业将面临中止审查。
“本次中止审查涉及企业较多,证监会不再逐一发放中止审查的通知,将通过在7月1日公布《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和终止审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的方式统一通知,请涉及到的企业及时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本次中止审查的企业,在更新财务资料时应一并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经证监会履行法定程序后即可恢复审查。
据了解,证监会对在审企业做出中止审查安排的情形包括:一是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二是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三是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质疑需要进一步核查;四是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存在其他情形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在IPO预披露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新股发行也已经开始。不过,有人对“网下申购要先缴款、后配售”的操作方式提出疑义。
对此,张晓军指出,这样做主要是处于三方面考虑:其一是防范随意报价、投机报价、人情报价,促进审慎报价。其二是防止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参与,促进网下投资者的申购反映其真实的需求情况。本次新股发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报价入围的投资者因没有足够资金而不缴款的情况。其三是与网上先缴款、后配售的要求保持一致,体现公平性。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再度修改后的首次询价,一批负责打新的机构投资者并非忙着研究公司基本面,而是埋头翻阅招股说明书和推介报告,并计算新股发行价格。
有媒体称“新股发行定价是解一道数学题”。对此,张晓军表示,《证券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新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实践中,具体发行方案、发行定价也都是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监会加强了发行环节事中事后监管。
他进一步解释,在发行监管中,证监会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发行与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是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证监会于2014年3月21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 》的要求,募集资金需求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资本支出规划相适应,避免过度融资。三是老股转让计划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的要求。四是发行定价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2014]公告4号)要求,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从已经完成定价的10家公司情况看,各公司的发行结果各有不同,有的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接近,有的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还有1家公司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有8家公司没有安排老股转让,2家公司根据承诺锁定12个月的投资者股票获配数量转让了老股;8家公司募集到了公司需要的资金量,2家公司未募足。”张晓军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