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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刺“头条” 移动互联网打响版权保护战

2014年06月26日 10:59    来源: 南方日报      叶丹

  自从互联网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后,信息内容的版权就一直是互联网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生态文明的建立也从对版权的尊重开始。日前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开展了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部分未经授权却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的网站,以及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资料显示,“剑网行动”早在2010开始已经不定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也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效果。然而随着互联网行业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侵权的行为也发生了改变,移动互联网的兴起让用户更多地使用移动互联网渠道来获得资讯外,为用户在移动互联网渠道提供资讯的介质也从传统互联网的网站变成了不同的移动应用,互联网版权的维护对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剑网行动”的剑鞘如今已经从传统互联网指向了移动互联网领域。

  “剑网”直击“头条”之痛

  从今年6月12日开始,以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为重点任务的第十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对本次活动的介绍,本次“剑网行动”对于一般案情较轻的案件将交由地方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和追究,但对于案情重大、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将由国家版权局直接查办。

  此前由于获得5亿巨额融资、但却因对传统媒体的侵权争议而一直处在风口浪尖的“今日头条”则成为了本次“剑网行动”的重点关注对象,于司长称,国家版权局早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就收到了相关传统媒体的投诉,并已受理相关投诉,现在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资料显示,“今日头条”作为一款手机APP,目前已经拥有1.2亿激活用户及4000万月度活跃用户。开发“今日头条”的字节跳动公司曾表示,在其运行过程中传统媒体的传播面得到了扩大并获得了流量,而且他们也愿意在转载之后付费。CEO张一鸣也表示,“今日头条”愿意跟媒体沟通,也愿意为内容付钱,愿意就版权问题和大家交流。然而这种举措恰恰又与著作权法中的“先许可,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不符。目前,除了广州日报与“今日头条”完成了调解和言和外,已有更多的媒体准备对今日头条的侵权问题起诉。据南方日报记者获悉,搜狐在本周二已经正式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并要求索赔经济损失1100万元。

  “头条”揭露版权新问题

  “‘今日头条’的出现,可谓是充分揭露了在移动互联时代版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资深互联网人士丘懿聪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称,以往在传统的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更多的只是对网站是否合法获得内容版权进行判断即可,但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无论从侵权方的发现、举证和定义,都与传统互联网时代完全不同。“如果不是今日头条高调宣布融资的事件,作为一款APP,不是它的用户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在它里面呈现了什么内容,换一个角度而言,如果不是因为目前‘今日头条’的用户数巨大,类似‘今日头条’这样的移动应用在其封闭的用户群当中是否传播侵权的内容,也只有其用户群内的用户才会知道。”

  除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应用的侵权行为有可能更难发现外,商业模式的改变也让传统互联网企业始料不及。据搜狐公司介绍,作为一款移动应用,“今日头条”的侵权采用了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今日头条’的做法是在盗取他人的内容直接获利。”据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今日头条”在抓取了其他网站的新闻内容后,不仅通过替换原有页面广告的形式直接获利,更因为低成本无边际的内容获取而赢得了大量的用户,扼杀了拥有版权的其他新闻客户端产品的生存空间。“移动互联网时代与传统互联网时代最大的不同,是在于对用户的获取,类似‘今日头条’这样的应用无视版权获取各家的内容,使其内容达到无边界的效果,也利用这样的卖点让用户更愿意选择使用,而不选用拥有有限内容版权的其他新闻客户端产品,这样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失败害而无一利的。”

  新技术发展不能无视版权保护

  移动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更是带来了很多版权上的新问题,聚合、深度链接等更为隐蔽的盗版侵权模式开始层出不穷。事实上,对于“今日头条”等产品导致版权保护恶化的状况,整个传媒行业已经进行了反思。

  “今日头条的做法是很明显的侵权,我国有明确法律规定,而且也有法院判定的依据。”在日前举行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体版权的沙龙”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飞指出,“今日头条”已经对传统媒体造成了颠覆性的挑战,希望所有传媒行业业者,尤其是传统媒体一起成立联盟维护版权。

  “‘今日头条’不采写新闻,也不像门户网站那样从传统媒体购买内容版权,但依靠其技术优势抓取新闻、推荐新闻,利用移动端优化转码屏蔽新闻网站广告获得用户关注,同时,自己也通过各种广告获得收入。”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今日头条”作为新兴媒体,自己不生产内容,比不少媒体的估值还高,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叫“乱棍打死老师傅”。

  如一些行业人士呼吁,互联网发展会带来各种新技术,像“今日头条”这样的网络应用新秀将层出不穷,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如果版权保护得不到传媒业者、公众、资本方以及政府的重视,即使“今日头条”这个公司不存在了,更多类似的中小公司会“野蛮生长”,接过这块市场,这种替代效应最终将导致真正的内容生产者无法生存,进而影响广大用户。

  今日头条回应:

  搜狐投资被拒

  才“因爱成恨”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丹)面对来自搜狐方面的指责,“今日头条”方面向南方日报方面发来了官方的声明,“今日头条”方面解释称由于其产品是“新兴技术”可能会造成外界的不了解,如今其合作模式已经完整对外公开。“如果以往我们与外界沟通的不够,并非我们的本意,我们会做改进,并对此表示歉意。”

  在对外界的“不了解”表示歉意外,“今日头条”也对搜狐方面的指责也作出的一一的回应。“今日头条”方面称“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搜狐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对此今日头条更透露“有大量的证据”。此外“今日头条”还爆料搜狐这次的指控是“因爱成恨”,“今日头条”方面透露“搜狐两次主动找今日头条商谈投资,沟通过程中曾提议将搜狐资讯业务并入今日头条,但最终被今日头条婉拒。”对于搜狐方面的高调索赔,“今日头条”方面定义其“本质上是行业之争”,“今日头条”认为引来行业同行的围剿主要是由于“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但我们希望能够良性竞争,而不是恶性竞争。”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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