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近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国家版权局正在对“今日头条”进行立案调查后,昨天门户网站搜狐率先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并索赔1100万元,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不过,今日头条随后发布声明称搜狐这一动作对其大肆诋毁,已严重超出公司间正常竞争,并表示持有双方合作的大量证据。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看到今日头条的证据。此外,对于国家版权局的立案调查,今日头条方面回应称,正在积极配合主管单位的调查,除此之外暂时没有更多的信息可以透露。
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我们呼吁全行业自觉尊重和保护版权,提倡公平、诚信竞争,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搜狐公司介绍,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第二,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搜狐公司技术人员表示:“根据搜索引擎的 Robots 协议,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抓取内容,但今日头条从未如搜索引擎般公布其机器人 User-Agent,导致我们无法屏蔽对方的抓取侵权。而且,今日头条在第三方内容源上私自嵌套‘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今日头条刚宣布完成新一轮1亿美金的融资,随后紧接而来的版权纠纷让其成为了舆论的焦点:搜狐和腾讯网都否认与今日头条存在合作关系;拥有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所有媒体数字版权的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也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发表公开声明: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处处长赵红仕表示,没有经过许可把别人的东西搬运到自己家里、搬运到自己的库房里或者直接转手倒卖,这是绝对不可以的,这是《著作权法》跟新技术的应用之间的一个很清晰的红线。
有行业人士呼吁,互联网发展会带来各种新技术,像“今日头条”这样的网络应用新秀将层出不穷,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带来版权保护的恶化,如果版权保护得不到传媒业者、公众、资本方以及政府的重视,即使“今日头条”这个公司不存在了,更多类似的中小公司也会“野蛮生长”。(记者林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