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七股份18日在深交所公告称,公司由于信息披露违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有关高管被处以警告、罚款处罚,公司董事长辞职。
2011年12月28日,零七股份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子公司深圳市广众投资有限公司与香港广新中非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根据该公告,香港广新主要业务为开发其全资子公司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大陆矿业有限公司在该国的海滨砂矿,包括已经开发投产的175公里矿区和约850公里的新矿区。
证监会的调查显示,零七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关于钛矿包销合同履行进展相关情况的披露是不完整、不准确的,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零七股份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天气和运输等非主要因素作为钛矿包销合同履行进展缓慢的原因,没有如实披露大陆矿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即2012年175矿区仅能维持少量生产以及850矿区未取得环境许可证没有投产,是造成钛矿包销合同履行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此外,根据零七股份的公告,按照《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的约定,2012年2月6日,广众投资向香港广新支付了5000万元预付款。因与香港广新国资股东对钛矿包销合同存在矛盾分歧,零七股份董事长练卫飞在2012年2月7日通过香港广新董事会作出决议退回广众投资5000万元预付款。同日,按照练卫飞的指示,广众投资与亿巨有限公司签订《资金托管协议》,指定香港广新将5000万元预付款退付给亿巨公司。同日,香港广新将5000万元预付款退付给亿巨公司在香港的账户。零七股份对收回预付款并签订《资金托管协议》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根据零七股份公告,证监会对前述违法行为作出了如下处理决定:(一)对零七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二)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三)对刘滔(原董事、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收到处罚决定的当日,练卫飞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之后不再担任零七股份其他任何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