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基金
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6
月 4 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
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简
称“《开放公告》”)、《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泽 A 份额折算方
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
泽 B 份额(150061)风险提示性公告》(简称“《风险提示公告》”)。2014
年 6 月 6 日为丰泽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泽 A 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4 年 6 月 6 日,丰泽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19452 元,据此计算的丰泽 A 的折算比例为 1.02019452,折算后,丰
泽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 1 份丰泽
A 相应增加至 1.02019452 份。折算前,丰泽 A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30,493,210.38 份,折算后,丰泽 A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41,205,657.29
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 2014 年 6 月 6 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泽
A 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泽 A 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4 年 6 月 6 日,丰泽 A 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
28,866,267.41 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 318,846,707.41 份。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 A 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
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丰泽 A 赎回总份额为 318,846,707.41 份。
丰泽 B 的份额数为 900,092,296.36 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丰泽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
丰泽 B 的份额余额(即 2,100,215,358.17 份,下同)。
对于丰泽 A 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泽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
泽 A 与丰泽 B 的份额配比小于 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泽 A 的申购申请全
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泽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泽 A 与丰
泽 B 的份额配比超过 7/3,则在经确认后的丰泽 A 与丰泽 B 的份额配比不超过
7/3 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丰泽 A 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丰泽 A 的份额余
额将小于或等于 7/3 倍丰泽 B 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
效的丰泽 A 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 2014 年 6 月 9 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泽 A 的有效申
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
续。投资者可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 2014 年 6 月 9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
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14 年
6 月 9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
户。
本次丰泽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
1,151,317,513.65 份,其中,丰泽 A 总份额为 251,225,217.29 份,丰泽
B 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 900,092,296.36 份,丰泽 A 与丰泽 B 的份
额配比为 0.279110507∶1。由于丰泽 A 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丰泽 A、
丰泽 B 份额配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丰泽 B 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泽 A 自 2014 年 6 月 7 日起(含该日)的约定
年收益率(单利)根据丰泽 A 的本次开放日,即 2014 年 6 月 6 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3.00%的 1.35
倍进行计算,故:
丰泽 A 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1.35×3.00%=4.05%
丰泽 A 的约定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第 2 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