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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将六方面推进新三板建设

2014年06月09日 07:1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做市商系统近期将进行仿真测试

  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媒体沟通会7日在北京举行。中国证券报记者在会上获悉,为落实“新国九条”,近期股转系统将集中力量落实六方面的工作部署。同时,股转系统将会同中国结算公司、行情开发商、券商、系统开发商等进行做市商系统仿真测试。

  坚持“四个不动摇”

  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隋强表示,股转系统把“新国九条”和国务院有关文件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将坚持“四个不动摇”。

  一是坚持服务好中小微企业的“主业”不动摇。从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和完善挂牌准入、发行融资、交易结算、并购重组等方面的业务制度,有效满足市场投融资对接需求,推动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在挂牌准入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积极探索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对挂牌公司不进行实质审核。在发行融资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实行备案管理,充分尊重公司自治。在并购重组方面,减少强制性许可规定。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不动摇。不断创新市场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市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交易方式,为实体经济创设高效的金融工具和资本舞台。四是坚持自律监管和风险防控不动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以底线思维为原则,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主办券商市场卖方角色和持续督导责任,落实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义务,构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障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隋强表示,为落实“新国九条”,近期股转系统将集中力量落实以下六方面的工作部署。一是进一步推进审查流程标准化、审核过程公开化,提高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在推进电子化报送和披露的基础上,将于近期实现公示挂牌审查工作信息,

  引入由各市场主体参与的“开门点评”机制,逐步实现挂牌审查过程的全公开。二是进一步推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交易与登记结算系统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三是推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四是着力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市场体系创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不断完善挂牌公司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信息披露标准化、模块化;探索试行诚信计分制度;结合BPM系统的建设推进电子化监管;配合证监会相关部门抓紧建立挂牌公司监管体系;同时积极研究推进市场内部分层,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五是加快完善市场功能,丰富市场产品工具,着力打造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根据中小微企业特点,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发展优先股、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探索引入各类风险管理工具;根据上位法规则制定公布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规则。推进投融资对接平台开发建设,降低投融资对接的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融资服务能力。启动编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系列指数,增强市场表征性,拓展机构投资领域。六是推动优化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完善市场税收政策,比照上市公司推动健全投资挂牌公司的相关税收体系。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创设、发行适合市场风险管理的投资产品,便利普通投资者参与市场;倡导建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市场文化。

  竞价转让拟明年初适时推出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介绍,主办券商已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数据接口规范进行做市系统的开发,进展顺利,预计今年8月新交易结算系统能如期实现挂牌公司股票做市转让功能。初步摸底显示,券商准备的做市资金规模达百亿元。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加强与证监会有关部门及沪深交易所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直接申请到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和程序,逐步推动落实“转板”机制,充分发挥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市场作用。对于符合挂牌条件的区域市场挂牌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开放的态度,尊重企业自愿和市场中介的自主选择。

  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高振营表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多元化的转让方式,挂牌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流动性需要在做市、协议、竞价三种转让方式中灵活自主选择适当的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预计8月份成功上线。竞价转让方式也在研究,拟于明年初适时推出。转让方式的转化不宜太随意,应有章可循,而这方面的指引正在制定。

  高振营表示,初步摸底情况显示,券商准备的做市资金达到上百亿元,而1个月以前就有约150家公司就明确表示愿意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据介绍,未来竞价转让方式的推出可能与市场的分层相结合。新三板公司在注册资本、股本规模等方面的差异性较大,不同的公司投资风险不一样,适宜的交易方式也不一样,分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

  高振营表示,股转系统公司正研究丰富交易品种。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配套业务规则正在制定,预计很快会推出,债券方面的规则也在制定之中。

  不存在“窗口指导”提高挂牌标准

  对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提高了挂牌标准的传言,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助理隋强表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自律、高效、创新、包容的价值观,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不存在通过“窗口指导”提高挂牌标准情形。

  他表示,近期,股转系统也听闻中介机构在符合我司审查底线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了遴选企业的标准,股转系统尊重市场化的选择。公司是否能够得到市场的认可,并不取决于运管机构,而是取决于市场本身。主办券商作为市场的卖方,应当着眼股票销售进行价值判断和企业选择,着眼提升企业价值提供持续服务和督导。投资者基于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自主判断并做出投资决策,充分发挥市场对企业的选择作用。

  截至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尚未出现不予出具同意挂牌函的情形。自2013年2月8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发布以来,共有2家申请挂牌公司经历多轮反馈与回复因不符合挂牌条件而主动申请终止审查。今年以来,约20家申请挂牌公司被终止审查。对于这些被终止审查的企业,在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在原已审查的基础上按照高效、便捷的原则继续安排审查工作。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乱象丛生,118家挂牌公司延期披露2013年年报”,隋强表示,根据相关规则,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可以申请变更。报道中所提及的申请延期披露的118家挂牌公司,已向股转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同意,且已在4月30日前履行年报披露义务,并不存在违规行为。股转系统正加紧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途径,为挂牌公司了解、熟悉信息披露规则提供机会,充分发挥市场培育功能。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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