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门槛是越来越低了。根据证监会最近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创业板对IPO公司的盈利要求已降至“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而且对“最近一年盈利”指标的多少也没有提出具体要求,从字面上理解,哪怕只是盈利一元钱,也是符合上市条件的。
当然,这还不是最低门槛。创业板的终极目标是要让亏损企业也能上市。这已是中国股市的公开秘密。因为近年来,证监会多次表示,创业板要降低门槛,支持亏损的、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公司与科技创新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实际上,在今年5月19日证监会召开的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新国九条”的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肖钢就提出了“肖十一条”。其中明确表示,要研究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此举不仅在新三板与创业板之间架起了“转板”的桥梁,也为亏损的互联网和高新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作出了路径安排。
也许在管理层看来,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创业板接纳未盈利企业上市是大势所趋。不过,从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创业板接纳亏损企业上市还须慎行。毕竟,中国股市成立的20余年,一直就是为融资者服务的,A股市场因此留下了“圈钱市”的恶名。如果A股市场的投资功能得不到改善,继续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让亏损企业也能登陆创业板。那么,此举突出的仍然是股市的融资功能,它意味着中国股市在圈钱市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这只会让投资者对A股市场更加缺少信心。
而且就目前的创业板来说,本身并不缺少上市资源。尤其是目前创业板上市取消了对九大行业的限制,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板上市。而目前一些盈利企业都还在排着长队等待上市,而在创业板上市门槛降低后,还会有更多的企业到创业板来上市。在这种情况下,就是盈利的企业上市尚且需要长期的等待,这又如何轮到亏损公司的上市呢?
并且就亏损企业上市的对象来看,主要指定为互联网、高新技术、高成长公司,但除了互联网公司之外,科技型公司、成长型公司都存在认定困难的问题。实际在目前A股上市的所谓科技型公司中,很多公司都是伪科技型企业。至于成长型公司,如果成立的时间不长,其成长性很难得到体现,但成立数年之后,公司仍然还是亏损,这样的公司又如何可以认定为是成长型公司呢?
尤其重要的是,如果允许亏损公司上市的话,这又将让A股退市制度陷入困境。比如,目前的退市制度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要退市。但如果一家所谓的科技公司,上市时就是亏损的,接下来两年也没有实现盈利,那么这样的公司是不是就要退市了呢?进一步说,该科技公司退市后是不是马上又可以继续在创业板重新上市呢?如此一来,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与上市制度是不是成了儿戏?投资者的利益又如何保护呢?
所以对于亏损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层一定要保持慎重。尤其是各方面的制度要做到协调一致,特别是做好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