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财政部获悉,截至5月中旬,中央财政今年已拨付前两季度全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补资金和2013年度结余资金合计83.4亿元。
根据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有关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全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实行统一的后期扶持政策,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连续扶持20年。按照600元标准拨付各地后结余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省(区、市),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部企业司数据显示,这一政策实施至今,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各省(区、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53亿元,其中:每人每年600元的直补资金1129.1亿元,结余资金423.9亿元。透过这一扶持政策,农村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社会保持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