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5月26日讯(记者 张玫) 浙江温州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进共退”帮扶企业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由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牵线搭桥,与银行结成“同进共退”关系,通过政银企三方合力,共渡难关。
根据《意见》,实行“同进共退”帮扶对象主要有两类企业:一是主营业务突出,盈利、信用等各方面情况良好的成长型、科技型、环保型企业;二是受担保链影响但生产经营正常、债权债务清晰,并同意银行监管资金流向的企业。
《意见》要求政府部门出台强有力的保障措施,防范企业在银行帮扶期间逃废债,积极发挥国有担保公司作用,努力化解出险帮扶类企业的担保链,同时在财政、税收、工商变更、土地政策、不动产转移等方面提供优惠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到不抽资、不压贷、不缓贷,并根据具体情况跟进信贷服务,或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利率和贷款偿还时间方面的优惠;企业则必须承诺帮扶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同意银行监管资金流向,不转让股权,不转移资产。
与此同时,温州全市银行业也积极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和还款方式。针对温州市是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城市的特点,他们试水“知本”换资本,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家金融机构为72家企业办理了质押贷款4.3亿元。此外,在还款方式创新上,目前温州辖内也有33家银行机构推出71个增信式、分段式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今年一季度累计转贷金额70.42亿元,累计支持企业15687户。
据了解,通过省市县镇四级联动、政银企法四方联手,温州累计已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超过4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