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修订《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增加内控评价要求及监管处罚措施
经济日报北京5月20日讯(记者 姚进) 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和其他监管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年制定,2007年修订)在实际执行中已有所局限。为促进商业银行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近日,中国银监会在全面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界反馈意见,银监会将对《指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指引》主要体现了4个特点:一是增加内控评价要求,促进持续改进。在修订稿中补充完善了内控评价的工作要求,推动内控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改进其内控设计与运行。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在修订稿中单设章节,从内、外部两方面提出内控监督的相关要求,强调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三是增加监管处罚措施,强化监管约束。在修订稿中增加了有关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四是体现原则导向,不涉及具体业务。在修订稿中只是从总体上提出内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而没有针对具体业务的章节和条款。
据悉,《指引》共分为七章,五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和原则;第二章《内部控制职责》,规范了内部控制的治理和组织架构;第三章《内部控制措施》,从制度、流程、系统、职责、岗位、授权等多维度提出控制要求;第四章《内部控制保障》,旨在督促商业银行构建包括信息管理、人员管理、考评管理和内控文化等在内的有效内部控制保障体系;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明确了内控评价的工作要求;第六章《内部控制监督》,规定了内部监督责任、外部监管措施及处罚规定;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指引》解释权、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