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经验有待逐渐积累
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中称,支持券商开展大宗商品期现货交易。这意味着券商参与商品期货市场将得以“松绑”。有期货业人士认为,这对期货市场是一大利好,但由于在商品期货交易上经验不足,券商或将姗姗而来。
券商资管和自营业务自2010年获准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目前绝大多数券商已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成了期指市场的机构主力。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已成为众多券商的共识。“相比在股指期货交易上的轻车熟路,商品期货交易对券商来说将是个新领域,准备起来需要花费一定时间。估计券商进入商品期市的速度不会那么快。”南华期货副总经理朱斌表示。
虽然如此,期货业人士对券商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限制的放开仍给予了积极评价。目前,商品期货投资者以个人投资者居多,机构投资者占比与境外成熟市场相去甚远,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商品期货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也妨碍了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放开原有的限制后,商品期货也将成为券商的投资标的之一,这不仅会增加商品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也将改善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朱斌说道。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认为,上述业务限制放开后,券商将会为期货市场引入更多客户,并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了解期货市场。
未来,随着券商逐渐参与商品期货交易,期货公司的竞争格局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自家人”势必先进“自家门”,券商系期货公司在券商股东参与商品期货交易初期可能会“好处占尽”。但从长远来看,特别是在券商拿到期货经纪牌照后,券商和旗下的期货公司将出现业务交叉,券商系期货公司的业务将出现流失。对于传统期货公司来说,在交叉持牌放开后,受到冲击也是在所难免的。
在广发期货副董事长肖成博士看来,虽然近年来券商通过IB业务培养了自己的期货团队,但期货公司长期以来在衍生品业务上积累的经验仍是券商难以望其项背的。期货公司未来可以利用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或专注具体行业或产品(特别是券商生疏的商品市场),或主做投资等,找到各自的生存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