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已经完成了外围的清扫,即将进入给予关键一击的时候。
5月14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独家获悉,日前监管层正在就银行间的非标准化债权(非标)业务重点关注,而接下来其或将对非标类业务采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
在前述对非标业务的关注中,监管层或将要求银行在相关业务操作中需遵循真实性原则,反映交易本质;与此同时,对表内外的非标根据其“实际风险承担”抵扣、计提相应的资本金和拨备。
该政策导向或将成为去年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今年11号文(《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延续。
这也意味着,银行主导的非标活动的将受到进一步限制。据《债券》杂志文章援引市场机构的预计,去年底非标资产总规模或在10万亿左右。
由于银行非标融资主要输血对象是包括房地产业在内的限制类行业,其监管升级或将进一步拉升房企融资成本和难度,这对于处于风声鹤唳中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会不会是一次致命打击。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企业评级董事王颖就认为,中国房地产行业在金融机构非标业务整体收紧的状态下,影响最大的将是中小型房企,而这也是近期房地产风险事件暴露的重灾区。
另一方面,近期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在非标业务中扮演“过桥”角色的通道类机构,也频繁受到来自监管层的发文约束。
围绕着非标业务的相关风险,一条涉及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保险公司的跨业监管链正在浮出水面。
非标或“回表”
与此前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8号文及传闻针对同业业务的“9号文(《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不同,前述监管导向或将直指非标业务本身。
“目前监管层对非标资产的潜在风险十分重视。”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坦言,“之前已经对农字头的银行发了文(11号文),近期很可能会针对这块再出新政策。”
据该人士介绍,监管层接下来或将对银行非标业务相关要求之一,即是要求银行遵循真实性原则,反映交易本质,并在会计核算中加强规范化操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反映交易本质、规范会计核算将对此前同业买入返售及后来的“委托定向投资”等非标业务构成直接影响。而在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上,现有模式通常存在一定“瑕疵”。
例如在同业买入返售业务中,非标持有行可通过卖出回购等方式将资产腾挪至表外,而此前网传版本的9号文亦规定,“正回购方不得将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但后来预期中的“9号文”却始终难产,该预期亦未能落地。
而在去年第四季度兴起的“委托定向投资(委托方A银行将资金存放于受托方B银行,同时B银行按A银行的指令,定向投资于A指定的信托受益权等非标资产)”模式下,该笔委托投资本应反映在A银行的表内的投资项下。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A银行的该笔委托投资并未体现在该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而规避了A银行在该笔投资中的风险资产占用和拨备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若针对前述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做明晰化规范要求,其监管套利的空间也将随之收窄。
“体现真实性原则,规范核算可能将针对同业中的会计问题予以修正,让风险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分析,“这样一来表外风险将重新回归表内,资产风险也将真实可见。”
资本金再约束?
新的监管导向,或将给从事非标业务银行的风险资产占用带来变化。据前述消息人士透露,监管层或将要求银行对表内外的非标资产,根据其“实际风险承担”占用、计提相应的风险资产和拨备。
事实上,银行通过理财及同业资金开展非标业务的原因之一,除了规避信贷额度管制外,节省风险资产额度占用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例如以同业买入返受模式下,银行的风险资产额度占用可从100%降至25%。
“有的银行本身是对非标计提拨备的,再加上之前传有‘9号文’,所以许多银行都做了准备。”民生银行一位金融市场人士指出,“重新占用风险资产额度的影响可能更多,因为涉及到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变化。”
在该人士看来,监管层若以提高风险资产额度占用为缰绳对非标业务“捆束”,当前银行间的非标资产扩张现状则难于维续。
“占用风险资产从金融伦理上说得过去,但还要看最后具体如何来规定。”前述民生银行人士分析称,“这其中可能会有一个平衡,因为让所有的非标都占100%风险资产的可操作性也不大。”
而在该人士看来,监管层若一刀切的强制要求非标抵扣风险资产,可能将减缓表外融资增速,进而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
“监管层也需要综合很多因素,如果影响太大,非标的增速就会慢下来。”该人士坦言,“像一些没法走贷款的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如果表外业务受限,它的再融资成本和难度也将抬升,相应风险也可能暴露。”
亦有业内人士指出,非标占用风险资产之后,将会加快银行的资本金消耗。
“对于银行来说,如果暂时不想把杠杆和盈利水平降下来,就要寻找新的资本补充工具。”兴业银行的一位同业业务人士表示,“非标如果开始占风险资产,各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受到冲击。”
“影子”监管链浮现
按照国务院去年底下发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分类,非标业务或属于国内影子银行中的组成部分。
“影子银行包括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107号文指出,“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脆弱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容易诱发系统性风险。”
除银行外,在非标业务中常扮演通道角色的信托公司、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等非银机构,也在承受来自其对口监管部门的发文约束。
今年2月12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将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非标通道的合作银行的准入门槛提升至总资产500亿元,该通知亦要求券商对融资方和项目的各项情况认真尽调,并对国家宏观调控限制行业审慎投资。
基金子公司也在通道业务中扮演重要角色。上月,证监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基金子公司开展通道业务时需建立合作方遴选机制,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无独有偶,对于信托公司,银监会亦在日前下发的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信托公司对通道业务中的风险权责归属进行明确。此外,99号文还针对信托公司的主动业务中的非标资金池业务进行了叫停。
保监机构似乎也并不想在这场围猎非标的监管棋局中缺席。今年2月19日,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表示,保监会将对险资投资非标类资产推出一些监管措施;5月7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险资的信托投资作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前述通道机构从事非标业务的监管政策中,监管文件要求多以“强化合作方筛选”及“明确风险权责”为主要内容,这或意味着,非标业务的风险归属和监管重点或仍集中在银行系统。
“无论是资金还是项目,大多数时候还是来自银行,这和银行庞大的体量和占据渠道优势有关。”北京一位信托经理坦言。
而在今年年初,银监会已下发《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11号文,着手对非标业务展开治理。
随着银行非标业务监管的再升级,这条围绕着影子银行风险,涉及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五类金融机构的的跨业监管链已渐渐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