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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拟境内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2014年05月14日 07:1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国银行5月14日公告称,该行拟分别于境内和境外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优先股。此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能够进一步增强该行的资本实力,同时也进一步要求该行有效配置资本和实现合理回报。

  中行方面表示,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中国银行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在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后,可以相应扩大贷款、债券投资等资产的规模,促进银行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从而提升普通股股东收益水平。

  该行同日发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公告》称,拟在境内发行优先股总额不超过6亿股,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本次优先股无到期日,采用每年派息一次的派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优先股的发行日。本次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股东本人承担。

  公告还称,本次优先股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发行。本次优先股可以采取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的方式,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外,其他条款相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优先股为非公开发行方式,采取固定股息率,股息率的具体方式和定价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市场利率水平、投资者需求和本行具体情况等因素,采取合法合规的询价方式,在发行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优先股的股息率不得高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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