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程公告 ,5月8日与第一大股东吕晓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33.63177%的股权转让给吕晓义,转让总价款为1.61亿元。深圳惠程原持有长春高琦84.63%股份,转让完成后仍持有51%股权,仍是长春高琦第一大股东;吕晓义将持有长春高琦33.63177%股权,成为长春高琦第二大股东。
长春高琦经营聚酰亚胺纤维材料及制品、高分子材料、无石棉摩擦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制品加工及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3年长春高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2911.81万元,净利润亏损876.29万元。
深圳惠程称,聚酰亚胺工艺虽是国内首创、国际领先的先进技术,但由于新材料的特性、理念和应用还处于市场认识阶段,产品完善、客户接受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在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预计公司聚酰亚胺产品在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
为了避免出现股权转让后长春高琦经营情况出现好转、公司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况,深圳惠程与吕晓义5月8日还签订协议,约定五年内如长春高琦经营情况出现好转,公司有权以转让原价加期间利息(年利率8.8%)的价格回购上述33.63177%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