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比最后还款日期晚还了三天,被收取了2700多元的透支利息,市民陈先生在昨日广东电台的“民声热线”上,质问银行为何不遵守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容时容差”服务的自律公约。上线该节目的广东一银行相关负责人澄清,该行已率先在2009年全面实行取消“全额罚息”的“容差”服务,且提供了业内最长的56天信用卡免息期,基于这个免息期已足够长,所以暂时还未有推行延迟还款的“容时”服务,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会将用户意见向总行相关部门反映,目前该部门正在研究“容时还款”服务问题。
七星客户逾期三天被扣2738元利息
陈先生表示,自己有一张信用额度为22万元的高额信用卡,本人也是长年使用该行服务的七星客户。去年12月,他透支消费了12万多元,本该22日还款,因为一时忘记,到25日晚才想起来,就赶紧还清了自动划扣3万多元后的其余欠款,并向银行客服致电说明情况,称并非恶意拖欠,当时客服回应称会帮他申请看能否减免逾期还款费用。“谁知后来还是被扣了2738元透支利息。我再跟银行反映时,对方说减免不了,该行不执行全额罚息,没有延迟还款服务。这也太不人性化了吧!”陈先生称,2013年7月份中国银行业协会就出台了自律公约,要求银行推信用卡“容时容差”还款服务,为何该行就不遵守呢?这是否违反了公约?
只有“容差”没有“容时”服务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所说的自律公约,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于去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该公约要求银行在信用卡还款上,至少“晚3天差10元以内的”,都可视为按时还款而不被全额罚息,即大家所说的“容时容差”服务。对此,上线节目的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目前确实对超过还款期的信用卡逾期还款未提供“容时”服务,但早在2009年该行就推了“容差”服务,即只还了部分就按未还部分收取利息,而非全额罚息。“我们的信用卡免息期长达56天,是业内最长的了,还款到期日前我们也会给用户发短信提醒,此外还有对账单,这些措施基本上可以保证用户能按时还款了。”针对陈先生提出的“不人性化”的说法,该行方面表示,已将意见向总行反映。
羊城晚报记者此前了解的情况是,省内多家银行已对“容时容差”服务执行到位,基本上都是按“晚3天少10元内”的标准来执行的,但也略有差异,譬如招行是10元或1美元以内(含)的差额,兴业银行则是10元或2美元内(含)的差额,少还的零头部分会自动滚入下期账单,不影响当期利息计算。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自律公约并非硬性约束,确实也有少数银行并未完全执行。(羊城晚报记者 刘薇 通讯员 陈燕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