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根据意见,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补偿成本风险的基础上,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继续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时定点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深化助农取款、汇款、转账服务和手机支付等多种形式,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 蒋诗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