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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要求盯紧创业板新公司上市前后异常变动

2014年04月18日 13:14    来源: 成都日报    

  ——中注协提示三大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已进入最后阶段,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风险提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对创业板新上市公司、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农业类上市公司三大类进行重点关注。

  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盯紧上市前后异常变动

  目前,沪深两市新上市公司中,近一半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在服务对象、准入指标、运行制度和风险特征等方面与主板有着明显的区别。创业板公司内部治理规范程度相对偏低,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

  在风险提示中,中注协要求事务所高度重视创业板上市公司,尤其是新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风险。要关注公司上市前后的异常变动情况,包括上市前后交易对象的异常变动、同一交易对象上市前后交易金额的异常变动等,考虑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形。

  此外,根据中注协的要求,还要关注此类上市公司是否满足税收优惠政策所规定的条款要求,判断其在报告期后是否能继续取得税收优惠等。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盯紧政府补贴合理性

  去年10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称,我国部分行业供过于求矛盾凸显,传统制造业产能普遍过剩,特别是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尤为突出,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在本次风险提示中,中注协要求事务所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给予格外关注,判断上市公司的实际产量和销量是否与行业的总体趋势及市场需求相符,关注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付能力等。

  农业类上市公司:盯紧收入真实性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农业类上市公司存在现金交易量大、采购和销售较为分散、存货盘点困难等特点,审计风险较高。

  近年来,证券市场财务造假事件中农业类上市公司较多,此类公司的审计失败也致使相关事务所的品牌和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中注协提示,此类上市公司要关注收入的真实性,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是否恰当,有无通过虚增交易、虚构客户和资金往来等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迹象。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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