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央行暂停二维码(条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以来,又一次针对该行业的规范行动出台了。银监会和央行近日联手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10号文”),试图规范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10号文”要求银行于6月底前做好相应的制度及合同修订工作。
业内人士分析,近段时间,四大行和支付宝矛盾不断,从四大行下调支付限额到工行收紧快捷支付端口,银行的种种行为引发争论。“10号文”的出台,可以说是明确了监管层的态度。
监管层态度
银行理应设定支付限额
事件回顾
3月22日,建行下调了其用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网上消费及购买余额宝的额度,从原先的单笔5万元降为5000元,每月不超过5万元。此前,工行、农行、中行已经下调了用户使用支付宝快捷支付的额度。其中,工行的额度由原先的单笔5万元下调为5000元,每月限额则从20万元降为5万元。中行、农行则将额度从原先的单笔5万元降为单笔1万元。
对于下调额度的原因,几家银行给出了共同的理由:“为了保护用户资金安全”。
“10号文”规定
商业银行应设立与客户技术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临时调整支付限额的服务,在进行身份验证和辨别后,按照客户申请,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
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商业银行有自主权限设定支付限额,因为过于追求便捷性和客户体验,快捷支付本身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10号文”的规定既强调了风险控制,又有一定的灵活性。银行在经过认真计算后设定一个统一的限额,但客户在临时有需求时,也可以提出调整临时额度。这相当于信用卡本身有一个信用额度可以满足日常消费需要,但在遇到大额消费时,也可以向银行申请临时额度。
事实上,银行在上轮调整限额时是经过认真测算、分析,调整后的额度不会影响绝大多数客户支付需要。据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客户使用快捷支付工具主要以小额支付交易为主。2013年某家国有大行的客户在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每笔支付金额平均仅为295元,单笔支付超过5000元的交易笔数仅占总交易笔数的0.65%。
监管层态度
开通快捷支付银行要验证身份
事件回顾
从3月24日开始,工行逐步关闭支付宝在工行体系的快捷支付接口数量,全行拥有快捷支付业务接口的分行数量从5家减少到1家,权限由总行统一上收并安排至支付宝所在地浙江分行专门维护和管理。同时,一些用户在新签约工行快捷支付时出现签约失败的现象,银行提示客户去柜面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支付宝在其官网用户帮助中心置顶发布《开通工行快捷支付失败公告》,称如果用户使用工行卡开通快捷支付,提示签约失败,是因银行签约限制,详情可咨询工商银行客服,并建议您换卡支付。
工行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规定,客户应当在首笔业务前在银行进行身份验证,但支付机构以用户体验为由,不同意客户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时到银行签约的这种安排。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2011年开始长达3年,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
“10号文”规定
客户银行账户与第三方支付机构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应经双重认证,即客户在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认证同时,还需通过商业银行的客户身份鉴别。账户所在银行应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说,这个政策并非新政,2011年银监会出台《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86号文),就规定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
在支付宝业务开展初期,银行遵循上述监管政策,所有的客户都需要去银行签署一份协议。但后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逐渐壮大,跟不同的银行谈判并各个击破,银行就逐渐放弃了这个要求。
无论是保证账户安全还是出于反洗钱的考虑,在第一次开通快捷支付时进行身份验证,这是很必要的。如果在保证安全和追求便捷性上二选一,我宁可牺牲便捷性。我们现在有点过度追求便捷性,事实上,为了防范洗钱等风险,在美国进行跨州支付的时效可能长达四五天,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便捷。当然,银行可以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尽量寻找一条可以兼顾安全与便捷的方式。比如探索如何通过电子渠道进行身份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