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负责人15日就新三板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包括优先股规则、做市商T+0制度、投资者准入门槛是否修改等。
配套优先股规则
做市商实施T+0
这位负责人说,新三板正在制定挂牌公司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配套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将在制定完成并履行相应程序后,择机发布。
他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采用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做市商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时间内,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在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下,市场的交易主要是通过做市商达成的,如果做市商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将增加做市商的库存压力,限制其做市规模,最终限制投资者股票的流动性。”他说。
因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该段时间主要目的是供做市商调剂库存,因此,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建立监管联防联控机制
投资者门槛不调整
为了规范新三板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位负责人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已构建与证监会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挂牌公司及其市场参与人,均已纳入证监会监管,需要以证券法及其证监会部门规章作为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市场运行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依法查处。
近期,市场有传言称,新三板个人投资者门槛可能会适当降低。对于此,他表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短期内不会调整。
新三板挂牌企业多数是中小微企业,业绩波动较大、经营风险较高,需要投资者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内在要求,有利于培育理性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市场文化,有利于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
他指出,新三板正引导和鼓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定向或组合投资产品,达不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投资产品参与市场。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