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市场认为天丰节能案告一段落的时候,证监会近日披露了对该案中六名主要责任人实施“市场禁入”的消息,标志着IPO造假处罚加码。
“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就一再强调保荐机构的责任。原本以为光大两保代能逃脱市场禁入处罚,算是可以接受的结果。但现在看来,证监会对IPO造假的惩处态度还是相当强硬的。”北京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向《金证券》记者指出。
天丰造假细节曝光
2013年4月上旬,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后的现场核查阶段。第一阶段抽取的13家中小板拟上市公司进入核查阶段,由光大证券保荐的天丰节能“不幸”被抽中,并很快被发现存在财务不实的问题。去年5月,证监会对天丰节能立案调查,相关中介机构也被卷入造假“风暴”中。
如今,随着证监会处罚决定书的公开,公司造假细节浮出水面。据披露,在虚增销售收入方面,公司虚构客户安徽长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74家客户及销售业务。2010年至2012年期间,天丰节能虚增销售收入共9256.06万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年账面销售收入的10.22%、17.54%、16.43%。
此外,公司还存在虚增利润,虚增固定资产,虚列付款、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为了配合财务造假,天丰节能甚至伪造了银行对账单。天丰节能《招股说明书》披露“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1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6549.95万元”的虚假记载,实际货币资金余额应为3549.95万元。为了掩盖上述差异,公司伪造了建行牧支账户2011年度银行对账单,和新乡市区农村信用联合社账户自2010至2012年的全套对账单。
天丰节能大肆造假,中介机构难辞其咎。证监会查明,中介机构在核查天丰节能IPO材料以及进行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其中,利安达提供的自查底稿以及IPO审计底稿中,没有注册会计师核对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明细账、访谈关联方的相关记录等;光大证券对公司存在明显异常的银行对账单未予以审慎核查等。
前发审委委员“跌落”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天丰节能案六名被市场禁入的责任人中,包括该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两名保代和会师所利安达两名注册会计师。利安达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程与温京辉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温京辉曾被聘为证监会第九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2013年天丰节能IPO造假被立案调查时,温京辉还身担新钢股份、空港股份、江苏吴中、徽商银行4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之职。不过,自去年12月份以来,新钢股份等上述4家公司先后发布了温京辉辞职公告。
利安达内部人士向《金证券》记者透露,目前温京辉已经从利安达离职,但新去向并未公开。今年1月份,温京辉在辞任徽商银行独董时表示,“需要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于其新工作及个人事务”。
由于手握拟上市公司“生杀大权”,发审委委员曾被视为IPO利益链条中炙手可热的目标。《金证券》记者了解到,不少会师所和律所在招揽生意时,都将该事务所的发审委委员作为“活招牌”。在投行圈中,曾流传着开价几十万“约饭”发审委委员的段子。
光大两保代“市场禁入”
除了签字注会外,光大证券两保代也被处以“市场禁入”。
北京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向《金证券》记者坦言,“原本以为光大两保代能逃脱市场禁入处罚,算是可以接受的结果。但现在看来,证监会对IPO造假的惩处态度是相当强硬的。”今年3月初,光大证券公告称证监会于3月4日正式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天丰节能案已经调查、审理终结。最终的处罚结果与之前的“事先告知书”相比,对光大证券的处罚未变,依旧是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罚款430万元。而对于两名保荐代表人,则仅有罚款,没有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
“近几次的保代培训会上,监管层都强调了保荐机构的责任。不光是拟上市公司申报资料造假要追究保荐机构的责任,就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的财务审计报告,也是保荐机构的责任。”上述投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感叹,现在的投行越来越会计化,对财务方面的执业能力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