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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债余额为52625亿元 短期外债占比近八成

2014年04月01日 07:59    来源: 京华时报     马文婷

  

  京华时报制图谢瑶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公布,截至2013年12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2625亿元人民币(等值8631.6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2109亿元人民币(等值5266.67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0515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1373亿元人民币(等值1865.42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1252亿元人民币(等值6766.25亿美元),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的比重达到78%。在短期外债中,企业间贸易信贷和银行贸易融资合计占70.81%。外汇局表示,这部分外债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风险基本可控。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60%,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5.02%和5.54%。

  据初步计算,201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9.40%;债务率为35.59%;偿债率为1.5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7.71%,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

  >>解读

  贸易引起的外债风险不大

  国际上认为,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的比重应控制在25%以内,而去年我国这一比重高达78%。尽管如此,外汇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郭松仍认为,这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其一是因为短期外债占外汇储备的比重只有17.7%,其二是因为短期外债大部分与贸易有关。

  郭松指出,从2001年至今,短期外债比重已经从41%升至78%,但放在中国并不存在什么风险。因为现在更看重的是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的比,2001年这一比重是39%,而截至2013年末我国这一比重已经下降到17.7%。国际上认为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的比重的安全线是100%,目前我国远远低于这一比重。而且我国的短期外债大部分与贸易有关,一是远期信用证和海外代付,另一个是企业间的贸易信贷。从经验来看,贸易引起的债权债务,不大会构成整个债务风险。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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