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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

2014年03月29日 07:21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朱宝琛 乔誌东

  截至3月27日,累计有2375家机构在线申请系统注册用户名

  “自2月7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以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积极踊跃申请登记备案。截至3月27日,累计有2375家机构在线申请系统注册用户名,其中2149家机构已经开始在线填报,859家已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登记申请。”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表示。

  当天,张晓军就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及开户的情况,以及对颁发登记证书情况进行了说明。他介绍,目前,已有两批共1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了登记工作,基金业协会还将陆续公告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张晓军说,基金业协会为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颁发登记证书,只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履行完登记手续给予事实确认,不意味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实行牌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登记也不构成对其投资管理能力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近期,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修订并发布《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增加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相关内容。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为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期货市场开立账户。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直接以私募基金产品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

  张晓军称,根据上述规定,私募基金今后无需再借道开立期货账户,契约型的私募基金也无需借道,而是可以直接以产品名义开立证券账户。此举有利于降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的认可度,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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