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1日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提出,三类上市公司可公开发行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在市场上公开买卖。专家指出,优先股试点将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也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将对市场形成正面的刺激作用。
三类上市公司可公开发行优先股
所谓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随后,证监会12月13日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新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由于目前上证50指数成份股中金融股占到四成,其中银行股有十只,今日市场受优先股将推出消息影响,午后金融股引领沪深两市全面爆发,截至周五收盘,沪综指大涨54.14点收于2047.62点,涨幅2.72%;深成指涨243.38点报7241.57点,涨幅3.48%。两市均创下今年最大单日涨幅。
专家称优先股将正面刺激市场
“开展优先股试点,有利于为发行人提供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也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赵锡军表示,推出优先股试点适应了市场需求,目前有一部分上市企业比如银行有发行优先股的需求,有一些投资者也愿意投资购买优先股。
赵锡军指出,一些企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属资本经营,对资金有较大需求,但受限法定资本的监管。若发行普通股,又会担心股权结构、投票权和控制权发生变化,那么发行优先股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发行优先股可以充实资本,又可以保持相应的股权结构和控股权稳定,对这些企业发展有很大作用。”
“对投资者来说,投资普通股的风险波动比较大,而投资债券的相应回报率比较低,那就可以选择投资优先股。”赵锡军说,优先股对市场不会构成特别大的影响,但对某些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有积极作用。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优先股的政策将恢复蓝筹股的融资功能,增加蓝筹股的活力,提供了部分公司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将对市场形成正面的刺激作用。(记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