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3月18日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政府预决算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则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同时,对公开的主体、时间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毫无疑问,这是在预算公开方面迈出的又一具有突破意义的举措。一方面,只有中央预算的公开,地方不公开,或公开力度不大、公开内容不详细,预算公开工作就很难可以认为是成功的;另一方面,在地方预算公开不全面推开或推开不彻底、不全面、不深入、不详细的情况下,中央预算公开也会大打折扣。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底是如何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有没有全部落实到位等,如果没有地方预算的公开,是无法看到“庐山真面目”的,也没法对这些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作出科学评价。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规模也水涨船高,出现了财政收入增长越快,财政赤字和地方负债也越多的情况。按理,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有些财政赤字和政府负债是很正常的。问题是,如此快速的收入增长和债务增多,却没有能够带来公共领域和公共事业的有效改善,相反,欠账越来越多,困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短板越来越多。
显然,这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表现。而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则是预算的公开度不高、透明度不强,使预算资金在一种无监督或监督力度不强的状态下运行。自然,就不可能使用效率很高了。
事实也是如此,从这些年来全国和地方“两会”代表、委员对预算公开的反应情况来看,也是批评声多于赞扬声、质疑声多于肯定声。其中,看不懂预算是比较典型的一个问题。这也意味着,不公开预算是一个问题,如果预算公开了公众看不懂,仍然是一个问题。
此次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地方不仅要公开预算,而且要细化公开科目,支出项目要细化到项级,专项转移支付则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应当说,这是非常大的进步。
显然,预算公开向地方下沉,并在公开的内容上向细节深化,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最基本要求,或者说前提。也只有预算公开能够迈出实质性步伐,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预算制度改革、预算的公开透明工作才能做好。否则,就都只能停留于口头上、局面上,而落实不到行动上。谭浩俊(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