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
去年3月肖钢就任中国证监会主席,至今整整一年。回顾这一年,中国资本市场正悄然经历着重大变革,IPO重启、新三板扩容至全国、中小投资者保护顶层设计出炉、国债期货推出、优先股办法制定等。仔细观察,这些看似零散的制度“棋子”正拼织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立体框架——注册制改革。
有人称,2013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年。事实的确如此,肖钢履新的这一年,也是向注册制目标迈进过渡期的关键一年。这一年,中国资本市场有了更多的期待,有了新的理解。市场监管制度如何完善、改革的“速”“度”如何平衡、各方主体如何归位尽责、诚信环境如何建立等,无疑成了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
从“看门人”转向“监管者”中国式注册制破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资本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将股票发行注册制写入文件。从此,注册制开始破题,从梦想走到了现实,中国资本市场也因此掀开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标志停摆一年多的IPO再次开闸,今年1月17日,纽威股份登录上交所。2013年12月13日,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制度公开征求意见,优先股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体现,将在分红、融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资本市场也将多了一个层级工具。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国九条”,投资者保护有了顶层设计,可以想象到的是,此后有关以股代息、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等具体规则将不断完善。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争取年内出台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推出将使资本市场变成活水,上市企业有进有出,中国资本市场将更加严格。
有人说,注册制就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牛鼻子”,围绕着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炒小、炒新、炒差等顽疾也就有了新的解决思路。放权于市场,从发行到退市、从稽查执法到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层从“看门人”转向“监管者”。
2014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上,肖钢对注册制首次做了阐述,“尽管大家对注册制的内涵看法不尽相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也不一致,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部门不对发行人进行价值判断,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行时机、价格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据市场情况决定。”
资本市场向注册制大步挺进,深层次改革一步步推进。“既然股票发行注册制没有模板可学,那么中国只能根据国情搞中国式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肖钢说。
注册制怎么注、注册什么、去哪儿注,一份具体的注册制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资本市场秩序重建改革与市场如何平衡成监管难题
伴随着注册制改革,资本市场的秩序也在悄然重建。监管层一方面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完善监管制度,市场正在严格体系框架下构建新的秩序。但如何平衡好改革的力度与市场的承受度成了摆在监管层面前的现实难题。
IPO开闸以后,市场上关于新股的议论颇多,有人质疑监管层依然没有摆脱行政管制的本质,甚至在离市场化改革轨道越偏越远;有人认为,监管层及时为政策打“补丁”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公平的体现,是事中事后监管应有的措施。关于新股发行体制究竟如何改,有关市场与政府监管之手权衡的争论正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激烈地进行。
1月17日证监会对奥赛康等新股暂缓发行、老股转让引发巨额套现、市值配售有失公平等问题进行集中回应。发言人表示,“市场化改革绝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更不允许哄抬价格,操纵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改革的措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证监会对存在的问题正在抓紧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规则,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法。
的确,如何平衡好改革的速度对监管层是个难题,改革过快、过慢都给市场造成伤害。两会期间,有记者让肖钢给现阶段市场打分,他给出了低于50分的评价。肖钢坦承,面对当前的市场,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平衡好改革的力度和市场可承受的程度,对证监会来说,的确是一个挑战。
资本市场需要“凝聚、共识”,当前我国《证券法》尚未修改,市场化程度还很低,退市制度等还未完善,诚信环境没有完全建立。改革需要过程,不会一蹴而就,改革的成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内相关各方的市场博弈才能体现。如果此时监管层减弱行政监管过多地依靠市场力量,反而会加剧市场的矛盾,更会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灾难。
市场的秩序不可能一天建成,监管制度的完善也不会一步到位,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市场程度越高越需要严格的监管,在改革的道路中如何让损失降到最低、代价降到最小是各方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新股市场化改革大方向是正确的,但一些制度漏洞的确需要不断完善。市场对新股发行议论之热,恰恰说明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之难。
稽查执法与投资者保护并重中国市场将更加坚实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未来方向。这一年证监会稽查执法与投资者保护并重,取得了巨大进步。
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成了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亮点,肖钢因此也有了“肖铁锤”的称号。肖刚指出,稽查执法工作是证监会的一项主要业务与核心工作,是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实现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机构、什么人,违法必惩,违规必究。
据统计,2013年证监会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全年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比增加41.1%,市场禁入决定同比增加162.5%,罚没款金额同比增加67.4%,为证监会成立以来最高金额,被市场禁入人数大幅增加,同比增加216.7%。此外,加大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和中介机构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对绿大地、万福生科、新大地和天能科技等案件作出处罚。第三,保持打击内幕交易违法的持续高压态势,去年针对光大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比增加了23项,增幅达164.3%。
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制度设计中更多偏重于融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视不够,形成了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为侵占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了条件和机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
去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国九条”,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出了九方面八十多项政策举措,首次全面构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它的颁布成功填补了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空白”,意味着中小投资者保护有了顶层设计,投资者维权将有章可循,是指导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资本市场监管和法制的核心与灵魂。将中小投资者保护、稽查执法常态化的监管工作结合,市场才能公平,投资者的利益才能得到捍卫,中小投资者才能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改革的红利。稽查执法与投资者保护齐头并进,中国资本市场的根基将更加坚实、体质将更加成熟。 屈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