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金鑫封闭
基金主代码 5000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99年10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3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379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450,075,579.69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627,050,549.7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09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3年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会计年度净收益的90%"的约定,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627,050,549.71 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3月21日
除息日 2014年3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3月28日
分红对象 截止2014年3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14年3月26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4年3月27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21-31089000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