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天披露,多名证券分析师违规出租个人证券业务资格而遭到证监会的查处,华泰证券和中信建投旗下两名分析师以及禧达丰投资总经理均上了黑榜。三人皆因违规出租个人证券业务资格、为他人从事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而受到处罚。
借分析师名义荐股
李德胜和丁彦森分别为华泰证券和中信建投分析师,两人分别于2004年和2008年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2007年底,任某请李德胜帮其朋友撰写荐股文章,每月付其报酬5000元,李德胜同意。随后任某便借李德胜的名义发表荐股文章。2009年3月,任某向丁彦森表示其朋友余某等人欲借其名义在网站上发表荐股文章,每月支付给丁彦森8000元,丁彦森同意。
自2008年2月19日至2009年3月27日,“证券之星”等网站发布署名为华泰证券李德胜的荐股文章64篇。2009年3月18日至31日,“全景网”等网站发布署名为中信建投证券丁彦森的荐股文章5篇。
联手他人操纵股票
禧达丰投资总经理白杰旻不仅出借自己的分析师之名,还联手他人操纵股票。2009年4月,余某和罗某旭商量借用禧达丰投资的平台发表荐股文章,白杰旻初步同意。
随后商定由罗某旭等人撰写相关股票的荐股文章,交余某审核修改后,由白杰旻以“禧达丰白杰旻”的名义分别向新浪网、和讯网、金融界等大财经网站发布,余某每季度付给白杰旻“佣金”5万元。余某等人在荐股前集中买入准备操纵的股票,然后撰写荐股文章发布后卖出相关股票。
2009年5月至12月,余某等人利用上述方法对“粤富华”、“新潮实业”、“多伦股份”等61只股票进行了操纵,累计买入成交额3166776107元,累计卖出成交额3250239785元,非法获利83463677元。
三人被证监会查处
根据李德胜、丁彦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近日对李德胜、丁彦森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暂停李德胜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年,暂停丁彦森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1年。撤销白杰旻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禧达丰投资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