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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中信建投敦促*ST超日担责

2014年03月11日 07:23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3月5日,对于债券市场是一个特殊的日子,*ST超日(002506,前收盘价2.59元)发公告称,“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11超日债”的违约也中国债券市场“零违约”的历史彻底终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超日债虽然已经违约,但是事件却继续发酵,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中信建投压力可想而知。今日,*ST超日公告称,中信建投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4个议案,包括用诉讼、处置担保物等多种手段督促*ST超日承担违约责任。

  中信建投提4议案

  公告显示,中信建投作为“11超日债”的债权受托管理人,欲召集“11超日债”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上将审议4个议题,分别为 《关于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就逾期付息对超日太阳提起民事诉讼等的议案》、《关于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法处置“11超日债”担保物用于付息的议案》、《关于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的议案》、《关于“11超日债”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其中,在关于“诉讼”的议案中,中信建投明确提示,正密切关注*ST超日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全力督促超日太阳积极筹集第二期付息资金。现因超日太阳未能按期全额支付“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中信建投将继续督促超日太阳尽快筹集本次延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并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通过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超日太阳履行支付第二期利息的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息的违约责任。

  另外在有关“担保物”的议案中,中信建投提到与*ST超日协商或者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以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处置担保物用于偿付“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

  超日债评级被列入观察名单

  目前“11超日债”已经违约,而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于*ST超日的情况也表示不乐观。鹏元称,鉴于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显示营业收入大幅减少、营业利润继续亏损以及公司“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的公告,鹏元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CCC和“11超日债”信用等级CCC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1年11月,证监会核准了*ST超日发行1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批复,后者于2012年3月7日发行,票面利率为8.98%,续存期限为5年,每年的3月7日为年度起息日。同年12月20日,*ST超日和 “11超日债”双双停牌,市场开始传言公司董事长已经“跑路”,公司为此发布澄清公告,接下来近5亿元的债务违约问题开始浮出水面。期间,鹏元资信将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债券信用等级均下调至CCC,“11超日债”已于去年7月起暂停上市。

  实际上,“11超日债”作为债券市场违约第一单,作为债权受托管理人的中信建投,其尴尬情况可想而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提到的4个议案中,中信建投的态度颇为强硬,包括用诉讼、处置担保物在内的多种手段督促*ST超日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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