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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刚性兑付铁律被打破

2014年03月06日 08:14    来源: 北京日报    

  前天夜间,一纸公告悄悄宣告了我国债券刚性兑付铁律已被打破。*ST超日昨天发布公告称,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万元。”业内人士介绍,本次“11超日债”是中国债券市场首单实质性违约。

  债市出现首例违约的消息引起业界极大关注,昨天,有投资者担忧:“债券一直是以刚性兑付,赢得市场的信任才得以顺利发行!如果债券也玩了赖,那就没有什么金融产品不能玩赖了……一旦金融诚信体系决了口子,可就要泛滥成灾,覆水难收了”。对此,多位业内专家接受采访时称,超日债违约的整体性或者趋势性影响不大,但建议投资者今后对基本面较差的企业产业债保持审慎。

  违约债券票面利率为8.98%

  曝出了董事长跑路传闻、业绩大变脸、债券危机等一系列惊人消息的上海超日,此次再度让投资者感到震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登陆资本市场,是一家主要生产各种型号、规格的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组件和太阳能灯具的新能源企业,生产的硅太阳能组件95%以上出口,曾畅销欧美。此前,公司因光伏行业遭遇“寒冬”,出现严重产能过剩现象,经营状况严重下滑。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两年严重亏损。今年2月28日,上海超日发布了2013年业绩快报,预计亏损13.31亿元,而连续三年亏损公司将会被暂停上市。

  2011年,上海超日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11超日债”,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8.98%。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3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自2013年起每年的3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就是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额共计人民币8980万元。

  上海超日5日公告称:公司流动性危机尚未化解,通过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未能获得足够的付息资金;同时,公司亦通过各种外部渠道筹集付息资金,但由于各种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万元,公司拟于3月5日将付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本次债券付息,剩余付息资金尚未落实。

  多名超日债债权人奔赴上海

  上海超日付息资金仅落实人民币400万元,以此计算,债权人只能拿到原定利息的大约4.45%。这对部分普通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损失惨重。

  “无法支付利息!那本金还在吗?”有投资者惊慌发问,还有人愤怒地说:“上市才几年就违约了,当年如何做到上市的?”据媒体披露,从发布公告起,部分债权人已坐不住。一名北京债民表示,“行动起来也许也没有效果,但是不行动肯定是死。”已有债权人准备出发,赴上海追债。

  此前,也有“11超日债”债权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深交所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违规发行”。不过,就在传票通知书下达后,开庭之前,深圳中院以“深交所同意超日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属于深交所对证券上市和交易活动做出决定的行为,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为由,驳回了起诉。目前,不服裁定的债权人和代理律师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的代理律师甘国龙公开发表观点认为,上海超日在不具有发行条件的环境下,仍被中信建投保荐及深交所核准上市,造成投资者在买入后亏损,上海超日、中信建投与深交所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案也被业内称之为“状告深交所违规发行公司债券第一例”。

  根据深交所的债券发行规则,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得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而代理维权的律师甘国龙认为:“债券正式上市流通之前,上海超日发了业绩修正快报,公告巨亏,这个时候深交所仍然予以放行,负有直接责任。”

  新闻延伸

  中国债券市场正常化的第一步

  就超日债本身来看,目前还是利息违约,对持有人的伤害还比较小,未来本金是否违约则值得进一步关注。

  “这是一个拐点性的事件,终结了国内信用债券‘零违约’的历史。”富国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超日的违约对于信用债来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它会波及到同类民营企业。从昨天市场交易盘来看,相关的民企债受到了一定的打压,预计未来信用债券的分化会进一步加大。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总经理魏凤春认为,超日债违约打破了公募债的刚性兑付传统,是中国债券市场正常化的第一步,这也是对债券和股票投资者的一次风险教育。

  “市场对超日债的违约早有预期,虽然该公司在2013年3月如期兑付了首期利息,但违约风险一直高悬,自去年7月以来一直处于停盘状态。当2013年公司经营继续亏损的消息坐实之后,债券违约已在所难免。”魏凤春分析认为,这次违约仍然超出部分投资者的意料,他们大多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当地政府会从中协调、安排兜底。往后,投资者必须抛弃政府兜底的思维,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风险意识必须确立,因为金融改革的另一面就是风险的有序暴露。

  自2005年至今,中国信用债市场容量已增长至近10万亿元。市场规模的大幅扩张,以及低资质发行人快速扩容,增加了信用风险暴露的概率。因此,“超日事件”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也是中国信用债市场发展、成熟的产物,有利于信用债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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