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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民间融资“抬会”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2014年02月28日 08:22    来源: 今日早报    

  温州民间“抬会”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获通过,明日正式实施

  记者昨日从温州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制定并通过了温州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它与此前浙江省人大通过的母法《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一并将在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这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地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务院确定金改12项主要任务。

  经过两年的探索,温州市金融改革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从立法层面上制定了全国第一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建立了反映温州市场化利率的民间融资平均利率体系——“温州利率指数”,通过汤森路透集团的平台中英文同步上线向全球发布。此外,温州市创办了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累计成交4528笔25亿元。

  温州市金融办公室主任张震宇称,民间借贷《条例》主要倾向于方向性、原则性的设计,预留了可操作性的“扩容”空间。为了对《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便于可操作,温州市政府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温州金融改革的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

  温州市金融办有关官员介绍,《条例》的一大突破、创新是,为了缓解“融资难”,允许企业自行进行两种定向私募融资: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为此,《条例》创新性地配套设立了民间资金管理公司等三种民间融资专业服务机构,并开出了管理的“正面清单”。

  有关专家称,《细则》第一大亮点是对三种民间融资专业服务机构开出了“负面清单”,分别规定了两个“六不准”、一个“四不准”。如民间资金管理公司定向集合资金不得将之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不得进行股票和期货等投机性投资、不得用于担保等。信息服务公司不得利用自身平台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或变相发放贷款等。公共服务公司不得从事资金撮合业务、不得泄露民间融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等。有关专家称,它就使民间借贷规范化“落地”有章可循。

  《细则》第二大亮点是,创造性地细化、延伸了民间借贷的范围。母法《条例》界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进行借贷,或者非金融企业之间进行临时调剂性借贷。《细则》延伸至民间借贷包括合会、企业内部集资、农村资金互助会资金互助等形式。“合会”是指会首邀集二人以上为会员,以互助为目的,互约交付会款及标取(投标获取)合会金的活动。

  “合会”在温州地区民间俗称“呈会”“抬会”“标会”“资金互助会”等,历史悠久,过去曾长期没有规范化身份,但它是根植于温州等浙南地区民间传统的一种集资方式。

  温州市金融学院金融法学博士缪心毫等专家认为,《细则》这一补充表明,将过去颇有争议、或合不合法界线不清的这三种民间资金融通形式都纳入民间借贷的范畴予以保护,使之合法化,这是法制建设的一个大胆突破,这也体现了温州市政府保护民间借贷的开放性态度。

  《细则》第三个亮点是,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民间借贷“备案制”的扶持政策。

  《条例》首次规定了大额民间借贷实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借贷双方单笔借款300万元以上等的“买卖”成交后要到民间借贷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这是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的一大创新。

  为了将“登记备案制”落到实处,《细则》对《条例》作的正向鼓励和反向约束措施作出进一步完善、补充:借款企业支出的利息,可按银行、证券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算,在生产经营的成本中税前列支。同时强化对民间借贷当事人的信息保护。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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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指数”处于合理区间

  初步判断,20%是温州民间融资利率合理水平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其细则明天就要正式实施了。那么,温州民间融资现状如何?

  昨日,记者登录温州金融办官方网站查询反映温州民间融资状况的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简称温州指数),发现在去年12月降至19.91%后,今年1月它回升至20.07%,环比上升0.1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7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温州指数”在20%左右窄幅波动,显示出利率水平基本趋于平稳。

  据温州市金融办对温州地区382个监测点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从不同融资主体利率水平来看,环比呈现“三升三降”的特点,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社会直接借贷和农村资金互助会互助金利率分别为19.91%、18.07%和12.52%,环比分别上升2.51、1.61和1.55个百分点;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其他市场主体利率分别为18.26%、15.44%和26.2%,环比分别下降0.12、0.96和1.05个百分点。

  从融资用途来看,今年1月,用于投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比重分别为1.21%、45.62%、53.17%,投资环比上升0.25个百分点,生产经营环比下降5.57个百分点,资金周转环比上升5.32个百分点。

  分析认为,1月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水平较上月有所回升,重新升至20%以上,主要因为农历年底是民间借贷传统结算期,背负民间借贷债务的企业和个人需要集中偿还借款,该群体对过桥周转资金需求较为旺盛,但春节前夕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力度减弱,因此民间借贷保持了较大的活跃度。此外,在自身资金压力及高收益互联网理财产品竞争影响下,1月银行密集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以吸引资金,一定程度上也分流了民间闲置资金。

  温州市金融办表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温州指数”仅在7月和12月降至20%以下,且次月均出现反弹回升,利率水平波动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初步判断20%左右利率水平为当前温州地区民间融资市场较合理的价格区间,资金供需能够基本保持平衡。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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