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土地流转改变农村金融生态

2014年02月18日 09:45    来源: 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张超

  如火如荼的土地流转正在塑造农村金融新格局。

  1月24日,成都市温江区苗木商郭朝建和当地三联担保公司、成都银行分别签订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122.53亩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获得了62万元的融资贷款,这是四川省首笔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以农户土地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吉林、河北两省此前已经开展试点。

  以吉林为例,在梨树、东丰、敦化3个试点县,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民自愿将自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该县物权融资公司,由物权公司向金融机构出具对农民贷款负连带责任的承诺函,最后金融机构在该承诺范围内放贷给农民。

  贷款农民必须是已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银行为了风控,发放贷款的额度小于等于土地未来一定期限(目前一般不超过5年),预期收益评估价值的70%;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目前原则上按现行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如贷款到期后农户无法偿还,在3个月内由物权公司对外发包农户土地经营权,发包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如发包不成功,由物权公司代偿。过了贷款农户与金融机构约定的经营权年限后,土地经营权自动回归原户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对此表示,经营权就是收益,抵押经营权就是抵押土地的预期收益,即使抵押失败了,也只涉及抵押的农民与银行约定的3年或者5年经营权,不会改变集体所有制,这种探索是可行的。

  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郭永利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方式实现了土地收益的证券化,让农民拿到了明天的钱。然而,郭永利的土地流传和农村金融愿景并不仅仅如此。

  “我提出要建立政策性土地银行。”郭永利对记者说。“土地银行”主要经营土地的存贷业务和相关金融服务,对土地进行储备、开发、供应和发行土地债券或出售土地抵押贷款服务。

  通俗地讲,“土地银行”是一个土地和金融双重服务机构,采取银行运作模式,农民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入“土地银行”,收取存入“利息”,“土地银行”再将土地划块后贷给愿意种植的农户,收取贷出“利息”。但是,种植农户要按照“土地银行”要求进行种植,以便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集体化、集约化经营。“土地银行”赚取差额利息用于自身发展和建立风险资金等。

  若仅仅是土地经营权的转租,“土地银行”与一般的土地储备中心或土地交易所无异。郭永利还有一个设想,那就是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依托,进行组织和业务整合,再赋予“土地银行”开展土地存贷和土地抵押贷款等业务。

  郭永利认为,这种业务整合符合两家共同利益,符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向,将会极大改善中国农村金融生态。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