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7日公布证监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63项事务需经过证监会审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5号文即《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可向证监会办公厅予以反馈。
国务院此前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取消了3项涉及证监会的审批事项: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
此63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证券公司设立、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审批,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发行股份、分立、合并及要约收购,涉及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涉及期货交易所上市、制定章程、住所变更、合并分立,涉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设立,新三板,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资格审批等多方面审批事项,其依据主要是证券法、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