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对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提起公诉。
2013年8月初,证监会通报了博时基金经理马乐一案的相关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马乐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全权负责投资基金投资股票市场,掌握了基金交易的标的股票、交易时点和交易数量等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开信息。马乐在任职期间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通过临时购买的不记名神州行卡电话下单,先于基金1至5个交易日、同期于或稍晚于1至2个交易日买入卖出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