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超过30亿元的信托理财产品——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27日发布兑付方案。距兑付期限马年大年初一仅剩4天,投资者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签字获得本金兑付,但未获足额预期收益;二是继续持有股权待项目运作。专家认为,这一广受关注的信托理财产品兑付案凸显信托产品担保不实、“嗜赌”风险资产等问题,为理财市场敲响警钟。
30亿元中诚信托兑付危机告一段落
距兑付期限农历马年大年初一(1月31日)仅剩4天,中诚信托27日发布临时公告称,已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依照信托文件规定,中诚信托作为受托人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方式,运用信托资金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进行股权投资。
记者从多位投资者获悉,投资者将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在2011年、2012年已获得正常预期10%左右的年收益基础上,获得信托产品本金全额兑付,但2013年仅获得约2.8%收益;如不同意上述方案,即认定投资者将持有股权继续运作。未来可能会获得预期全部本息收入,也可能承担损失风险。
据介绍,如果投资者签字同意,本金将于31日前到账。根据公告,此款集合信托理财产品成立于2011年2月1日,由中诚信托发行,工商银行代销,涉及约700位投资者,总募资30.3亿元,投资门槛为本金300万元。
然而,这一信托理财产品发售后,资金投向的山西振富能源集团随即陷入经营困难。公司因账外民间融资卷入诉讼案件,主要股东王某等被警方控制。加上公司采矿权纠纷难解、现金流紧张,市场一度担忧,其可能成为1998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事件后,国内近年首款违约的信托理财产品。
记者了解到,在中诚信托宣布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的同时,振富集团旗下煤矿采矿权纠纷和采矿许可证也获得初步解决。这一可能让投资者蒙受本息巨亏的兑付危机暂告一段落。
信托理财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新年以来,信托理财产品到期频频触动投资者的神经。据国金证券研报测算,2013年及2014年,集合信托到期规模各达8000亿元、9000亿元。近年来,我国信托资产规模从几千亿元一举突破10万亿元大关,风险事件时有发生。
市场人士认为,中诚信托涉案金额之大,如违约将打破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潜规则,堪称新年资本市场“黑天鹅”事件。尽管信托机构抛出解决方案,事件仍对理财市场敲响了警钟。
比如,作为这只信托产品担保品的煤矿在信托发售前未获得采矿证,信托及代销机构均存在调查不足瑕疵。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闵路浩此前表示,目前信托业的风险点包括市场风险如资产价格下滑,操作风险堪比卷入非法集资。
上海一位投资机构策略分析师表示,类似“诚至金开1号”的信托产品风险并不鲜见。记者掌握的一份某国有银行代销的集合信托产品合同就表示,该项目售前风险评估未签字,说明书中列出的管理费高达2.45%。
据介绍,产品设计融资杠杆过高,监管环节担保物不实,销售环节风险揭示不足,均容易导致信托兑付问题激化。“中诚信托方案背后还有其他问题值得关注。偿付本金的部分资金来自工行、中诚信托还是第三方?资产重组意向方是否仍有较大不确定性?资产重组如何定价?”信托行业人士刘擎说。
市场风险意识仍需提升
刘擎认为,不论“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的投资者自认倒霉损失部分收益,还是选择继续在项目里滚动运作,现有方案均无法否认中诚信托在设立、运行项目中的不尽职,不应影响追究失职者责任。
从整体来看,我国信托业系统性风险和规模性风险的可能性仍较有限。但专家认为,随着信贷结构性偏紧、信托产品密集兑付,投资者获部分“兜底”的同时仍需提升市场风险意识。
维持数年的信托刚性兑付固然保护了投资者,但也让信托、代销机构乃至投资者风险意识缺失。
有业内人士表示,理财市场成为“无风险套利市场”,将导致风险长期积累。中信建投分析师魏涛认为,由于个别公司风险控制和融资方所处的行业变化,类贷款金融行业普遍存在到期兑付风险。专家建议,在加强这类产品设计及代销监管的同时,仍需完善风险意识和保护机制。
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此前在2013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就建议,探索建立“信托稳定基金”。即如借款公司出现资金问题,或需要兼并重组,可先通过稳定基金接盘。事后原股东可再注资,或由基金托管重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