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公布新股发行定价过程抽查第一批名单。其中涉及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机构询价对象中,有博时基金、东方基金、富国基金等18家基金公司;还包括长城证券、光大证券、红塔证券等8家券商;安徽国源信托、百瑞信托、华能贵成信托以及中诚信托等4家信托公司以及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等3家保险公司;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公司。
1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措施规定,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机构询价对象名单如下:
1、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金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国投瑞银基金公司-民生-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航天科技财务公司
14、恒泰创富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4、7、10、12、14、21号)
1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20、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上海电气集团财务公司
26、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
27、上海国富永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8、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1、西藏丰煜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新疆远策恒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3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1、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名单如下: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