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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股将受更严厉差异化监管

2014年01月08日 07: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业内人士称,此举能遏制游资炒作,避免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

  未完成股改的公司,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差异化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7日发布了《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监管的通知》,对未股改上市公司股票差异化交易监管做出了明确规定。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与2007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行差异化交易制度的通知》相比,此次发布的通知新增了异常波动披露买卖席位和买卖金额,以及股票出现异动要求上市公司按规定进行核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

  通知要求,未股改上市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对此,国泰君安赵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交所做出这一规定,应该是为了避免游资机构炒作股价,吸引投资者跟风,进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他进一步解释,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S股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板块受到了部分资金的关注,但是根据沪深交易所退市新规,这些公司若未能消除触及退市条件的情形,将有可能被予以退市处理,所以风险非常大。

  “交易所提出更为严厉的差异化管理,体现了监管层进一步更新监管方式和依法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快证券市场建设以及努力完善市场结构的监管理念。”赵欢说。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未股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通知保留了“未股改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价格涨跌幅限制为±5%”的相关规定。

  目前,两市S板还有五家公司,其中沪市主板为S前锋、S佳通和S中纺机;深市主板为S*ST华塑和S舜元。

  未完成股改的这些公司,有不少公司陆续推出股改方案,但最终未获成功,究竟是何原因让这些“钉子户”锈在了股改的道路上?有分析人士称,各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决定要素。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还是建议,未完成股改的这些公司应不遗余力推进股改,这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上市公司对股东负责的重要体现,对于保障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增强公司透明度有重要帮助。


(责任编辑: 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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