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挂“担保”名义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
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挂出通知称,八部委将联手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
《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是由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八部委联合发布的。
《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业务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经营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频发,对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所谓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区别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而言的。这类担保公司由于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因此不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而主要负责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经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通知》要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