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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将允许个人参与

2014年01月06日 19:28    来源: 中国网    

  中国证券业协会周一公告称,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将允许高净值自然人参与,直投资金可参与债权相关投资,可负债经营以补充流动性或进行并购过桥贷款,直投基金可转让,但不得开展证券业务。

  证券业协会网站文件显示,此次修订的新版证券公司直投业务规范允许直投公司对企业进行债权投资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但不得开展证券业务。

  “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设立直投基金,应当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充分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且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个人、法人机构或专业从事股权投资或基金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新规指出。

  新版业务规范还拓宽了投资品种,引入了短期融资券品种,并允许从事债券逆回购。证券公司可对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提供担保。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为补充流动性或进行并购过桥贷款的,可以负债经营,但保留负债经营的期限和比例要求。

  新版业务规范禁止担任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在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后通过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对该企业进行投资。

  规范还规定,直投基金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进行募集、转让。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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