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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银期合作呈现新局面

2014年01月06日 08:02    来源: 国际商报     刘旭

  近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发布公告称,新增浦发、兴业两家银行为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而在两家银行成为大商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很行的条件中,让市场感兴趣的是两家银行结合上市品种及会员、客户特点,在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创新业务合作方面制定具有可行的期货创新服务方案。对此,大商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大商所今年以来为强化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放开为契机大力推动银期合作的一大举措,目前大商所银期合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出新的局面。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践中,大商所意识到,相对于银证、银基、银信合作的普遍开展,银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明显不足,除五大国有控股银行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少量仓单质押业务外,银行业参与期货市场的情形很少。对于期货市场而言,产业客户参与不足仍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一块短板。由于对期货市场认识不足、缺少专业人才、制度和机制制约等原因,许多企业缺少利用衍生品工具规避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内在动力。而银行具有产业客户丰富、服务网络发达的优势,与其合作可以为套期保值、知识普及与技能推广、期货理财产品推介、交割仓库管理等开辟更为直接有效的途径。而且,银行还可以利用降低贷款利率、增加授信额度等手段,引导、督促企业依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理性参与套期保值,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从而建立起一种外部督导机制,以弥补产业客户内在动力的不足。这既有利于期货市场培育产业客户,改善投资者结构,也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提高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实现银行和期货市场的优势互补和双赢。

  据了解,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大商所把推动银期合作列为201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2013年4月,大商所组织召开了“银期合作业务座谈会”,与会的银行代表对加强银期合作、实现双赢给予了积极响应,并共同探讨银期合作未来方向,提出了保证金存管、培育产业客户、推动资产管理配套服务和理财产品创新、做实做大仓单质押业务、为多层次市场提供结算和风控服务、协作开展交割仓库监管防控交割风险等六个方面的合作内容;8月,大商所发布实施《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明确存管银行准入条件、业务、技术及监管要求,并将为期货市场提供创新服务作为资格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鼓励银行在差异化竞争中提高服务水平。

  据了解,在具体工作中,大商所和银行双方在严格遵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基础上,在共同培育产业客户、合作优化仓单质押融资服务、合作推进厂库保函查询项目降低交割风险等方面与银行展开了多方面合作。截至目前,大商所共指定7家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与12家银行签署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协议,并积极与相关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结合双方未来发展战略和各自优势,明确双方在服务、产品、渠道、资源、信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方向。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与有关银行一道,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核心,不断加强银期合作的制度机制建设,深化现有合作,大胆探索创新银期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努力将银期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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