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会,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是国际和亚太地区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连续多年被《华尔街日报》和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有“东方之珠”的美誉。殊荣的背后是香港透明而清晰的行政权力与商业勃兴的关系。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香港排名全球第二。
虽然广州和香港分别实行不同的市场经济制度,但是学习借鉴香港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全面加强穗港两地在金融、人才和法治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对于继续提升广州的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推动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发展将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行政机构的合作
借鉴香港税制的先进理念。对来穗发展的各类企业和个人进一步取消或减免各类税费,建立健全收费投诉监察机制,加大对涉及收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积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参考港府对企业绝少干预的管理经验。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应遵循统筹安排、保证质量、注重实效、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原则,推行合并检查、联合检查的办法,规范管理。同时,积极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各项支援,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积极与港府合作,双方共建人民币离岸中心。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业务兑换、汇款、存款、债券、贸易计价及结算、融资贷款、保险产品、基金、上市集资等领域的沟通和协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完善配套设施。建议市政府重点抓好广州港、广州地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等后期的建设工作,形成海陆空三位一体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重视资讯科技及通讯,形成较为先进和完善的电讯市场。
二、加强金融产业的合作
吸引港资金融控股集团将其大陆总部落户广州南沙新区或广州国际金融城。积极支持港资企业参与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增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加强穗港会展业合作。香港会展的定位是消费品和服务业展会,而广州会展业定位是制造业类的专业展览、会议。由此可见,穗港两地会展产业互补性强。推动两地会展业深入合作,实行优势互补,提升会展业总体水平,从而推动两地经济的新发展。
三、加强文化和人才的交流
借鉴香港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增加教育经费的开支,与香港合作建立金融教育培训和研究机构,普遍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教育程度,提高其生产力和工作技能。同时,定期选派广州金融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到香港进行短期的进修学习。
加大政策优惠,吸引香港优秀人才来广州发展事业,加快集聚金融高端人才、会展业人才和法律人才等,不断提升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力、集聚力、辐射力、影响力和软实力,为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法治建设的合作
借鉴香港金融监管方面的经验,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金融规划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广州金融仲裁院和金融审判庭在专门仲裁和审理金融类案件和纠纷方面的职能。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在穗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区域和部门间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和企业信用记录,积极推动穗港征信业务交流,加强两地资信信息调查合作,促进信用信息依法共享。
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通过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在惩治预防腐败方面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形成“一体化”防治腐败格局,推进廉洁广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