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等服务需求,并将不再配编制或资金,全部改为民营或企业。昨天,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全国各地至少须选择一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民政部称,不少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明确、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此次开展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将明确公办养老机构职能定位。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作用。
除了改制,公办养老机构还将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
通知还提出,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同时,还将探索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4万多家养老机构,其中72%是公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