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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养老机构免缴土地出让金

2013年11月25日 08:54    来源: 京华时报     陈荞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预计可节约1/6到1/4的建设成本。

  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据了解,日前本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说,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是指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相关手续费用仍收

  “对于养老机构的建设方,可以免除掉土地出让金,这可以说是相当大的一笔费用。”上述负责人说,根据民政部门日前所作调研显示,一个养老机构各项建设成本中,土地出让费用占到了1/6到1/4,相比水、电、气、暖以及运行费用等成本,是比较大的一头,且该费用与土地的位置也有关系,位置越好出让费用就越高。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于政府投资建设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可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但相关的手续费用等仍会存在,不会完全无偿。”

  今年将供地100公顷

  不过,上述优惠只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目前,北京400家养老机构中,396家都是非营利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极其少。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属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将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工商等部门共同认定。

  据了解,未来,本市国土部门每年都将计划配出一定的供应量。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用地要专业用于养老,不能随意改成住宅或其他用途,且今年北京首次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并明确将计划供应100公顷。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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