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6日与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组织国际金融公司(IFC )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IFC将投资120亿人民币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IFC表示,IFC参与中国国内的资本市场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接参与在岸市场的活动,如在2005年,IFC作为首家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了人民币债券即熊猫债券。另外,在2005年,IFC在离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即点心债。IFC通过发行熊猫债券和点心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医药卫生、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的企业。此外,IFC还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改善了其提供长期人民币贷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