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组织。此协议的签署体现了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的信心,也有利于国际金融公司实现资产多样化和加强流动性管理,将进一步增进中国与世界银行集团的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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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也是世界银行下属机构之一。1956年7月正式成立,总部也设于华盛顿。它虽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但它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宗旨
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主要是:配合世界银行的业务活动,向成员国特别是其中的发展中国家的重点私人企业提供无须政府担保的贷款或投资,鼓励国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以推动这些国家的私人企业的成长,促进其经济发展。
组织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与世界银行相同,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正副理事、正副执行董事也就是世界银行的正副理事和正副执行董事。(摘编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