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查细则揭开面纱。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简称“细则”)。
相关乳制品专家表示,细则的发布,对国内128家婴幼儿配方乳企来说,意味着他们目前手里“握”着的乳粉许可证要被重新审核,要通过并不容易。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细则是在2010版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对企业来说,要求更高,标准更严。
产品配方需上报
据介绍,细则共分为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生产许可产品检验和其他要求四大部分9个方面,重点提到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自主研发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马纯良昨日透露,2014年5月31日将成为婴幼儿配方乳企的生死“大限”,届时将公布通过审核的企业的详细名单,“没有通过的将停产整顿”。
《国际金融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对于不少乳企来说,他们最为关注的是细则要求的:企业要有独立研发和检验能力,并且需要把产品的配方上报,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相关乳企向本报透露,这些都是本次细则首次提出的,目前国内乳企能够做到的其实并不多。
严格干湿法工艺审查
对于新细则的出台,知名乳业专家王丁棉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细则不会对目前国内的婴幼儿奶粉市场造成很大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是在华设立工厂的洋品牌。此外细则还会导致国内一批资金及规模不大的乳企退出市场。“也就是说,细则是国家通过审核的手段帮助大企业清剿小企业。”
此次细则最大的亮点是对于干湿法的要求:“对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集团公司,其采用湿法工艺生产基粉的工厂和添加部分配料干混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工厂不在同一个厂区的,要对基粉工厂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一并组织审查。”据了解,目前国内只有两种生产工艺:干法生产和湿法生产,湿法生产要求必须使用国内奶源,干法生产必须使用基粉,此次细则对于基粉质量安全审核做出明确要求。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宋昆冈称,细则要求湿法企业采用自己的生乳,因此,鼓励企业以各类方式发展自由奶源,如自建牧场,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建牧场,也能控股建牧场,使企业基本做到自有奶源。“目前,企业对奶源基地建设都非常重视,投入也很大。”
王丁棉表示,细则并没有圈定在国外完成贴牌生产的国内企业,像澳优、合生元、娃哈哈、爱迪生等众多有“中国血统”的洋品牌并不受影响。但他指出,诸如惠氏、多美滋等在中国设有生产工厂的洋品牌会受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