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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呼唤新型金融机构

2013年12月25日 10:17    来源: 中国经济网——《农村金融时报》     王彦林

  有关城镇化的多种话题近期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高频解读,其中关于“城镇化过程中的钱从哪里来”成为了热议的主要焦点。

  回顾我国的城镇化历史,在过去的30年里以超大体量实现了快速发展,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能完成的发展历程。然而,这种高速推进的背后是粗放式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而且由于前期城镇化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有些单一的资金保障机制诱发了各地地方债务问题不断显现。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中,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涉信贷比重依然较大。事实上,银行信贷资金仍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

  发挥中长期信贷作用

  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三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毋容置疑,面对如此一笔巨额资金需求,任何一家金融机构仅靠少数几种短期和临时信贷难以满足。只有建立起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和体制才能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有专家指出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涵盖“多元化”、“市场化”、“透明化”等原则,具体表现为让更多类型金融机构与金融主体参与城镇化进程、商业银行需发挥重要作用及加快市政债发行等方面。

  四川银监局调研员文维虎向《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此处“多元”首先从银行信贷角度看,包括中长期、短期及临时性信贷类型;其次,包括多种金融工具,即让多种金融工具为城镇化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房产、地产方面融资,进而增加财产性收入;另外,还在于超越金融本身,当前民间融资很兴旺、社会资本很丰富,关键是通过金融机构的投资入股、理财和标准化业务等手段将其引入到城镇化之中的一些好项目、好企业。

  对农村城镇化而言,目前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机制不畅、途径不通,城镇化建设面临中长期信贷服务衔接不上的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如房地产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通讯等都需要中长期信贷的支持,因此金融机构需要探索中长期的融资机制。

  业内专家也肯定,长期实践证明,城镇化建设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尊重各类主体职能与相关规律前提下,通过整合多种资源,一方面极大助推了城镇化建设,同时还为商业金融及社会资本的引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走综合性融资道路

  新型城镇化不只是简单地增加城市人口和扩展城市规模,而是一个涉及产业支撑、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等众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此工程需要可持续、全方位的资金投入。

  有研究表明,在未来几年里,财政资金仅能支持当年城镇化新增投资的五分之一左右,远远达不到我国城镇化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因此银行信贷仍将承担重要责任。

  某国有大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何引导金融资金重心下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而且将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股份制、民间金融都应成为城镇化的主要参与者和集中力量,参与的程度关键取决于市场化的程度。

  经济学家厉以宁甚至提出成立“城镇建设银行”设想,此机构将为一定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为城镇化建设中的公共设施提供融资,以促进廉租房建设和环境治理等。

  文维虎则认为,县域城镇化需要发展信托、债券、股票。在县域内要进行现代城镇化试点,就需要现代金融杠杆,而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在县域比较少,因此需要构建产权清晰、管理严谨、义务多元的综合性专门金融机构,旨在破除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体制。

  其实如何将银行的理财业务合规律、安全、审慎的用在城镇化建设之中,也是今后值得研究的新课题。对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利用银行的服务体系和现在的互联网技术为直接融资提供代理服务、委托服务;而对中小型机构来说,需要建立委托代理机制,通过农村地区的中小型银行机构(如村镇银行、农信社)来开展代理服务。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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