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9日在京表示,目前国资委正配合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资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占比提高至30%。
黄淑和今天在此间的一场发布会上指出,国资委正在研究提高央企明年上缴比例的相关事宜。接下来将依中央企业改革进程和企业效益情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提高到30%。
中国自2007年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展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试点。从2011年起,官方调整了相关政策,提高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
调整后,中央企业共分四类进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其中,资源类企业的收取比例为15%,一般竞争类企业的收取比例为10%,军工科研类企业收取比例为5%,以中储棉、中储粮为首的以完成国家保障为目的中央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黄淑和表示,提高央企的国有资本收益比例,要根据具体情况,与其他部委一同研究决定。“到底每一年上缴多少,都是每一年具体研究,具体才能确定。”
黄淑和称,下一步国资委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预算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国有资本更多地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着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特别是要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