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60万养老金误买保险 一年后退保仅剩48万

2013年12月10日 08:25    来源: 文汇报     刘力源 通讯员 李鸿光

  退休阿姨马玢(化名)原本打算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被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代理人一通忽悠,用60万元现款购买了带分红性质的保险产品。第2年,保险公司通知马玢续缴,她顿时傻眼。因无力续缴之后9年的540万元保险产品,马玢想退保,便与保险公司交涉。交涉未果,马玢将保险公司告上静安区法院,要求撤销6份保险合同,讨回缴纳保险本金60万元。

  若法院硬判,马玢的保费只能拿回不到一半,考虑到这是退休阿姨的养老钱,承办法官陆峻一边借助市保险同业公会之力,一边对原告耐心释法,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除6份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马玢保险费48万元。

  被忽悠,退休阿姨不明就里

  2012年2月下旬,马玢有6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马上到期,本打算继续购买理财产品,没想到平生波折。保险代理人在获悉她持有上述款项时,极力推荐保险公司的类似“理财产品”,称收益率远超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帮马玢购买1年期的60万元理财产品,并承诺1年后即可领回所有本息。在保险代理人游说下,马玢签下了合同,并收下保险代理人给付的多份合同。

  马玢说这笔钱是她养老的救命钱,多年来没告诉过家人,原打算1年后获得收益,给家人一个意外惊喜。谁知1年后,马玢没拿回本金,却收到保险公司要她续缴第2年保费60万元的通知,她查看保险代理人交付的资料,这才发现误购入了分红型保险。之前缴纳的60万元已是全部积蓄,再要连续9年缴纳540万元保费,对每月退休金仅3000余元的马玢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马玢心急如焚、寝食难安。家人获悉后多次前往保险公司交涉,都因手中缺乏有利的证据而作罢,无奈之下选择了诉讼。

  法庭上,马玢向法院提供了百余页的证据材料,证明购买保险产品系受蒙骗所为,还指出代理人推销时没有明确告知。但保险公司一口咬定作为有文化且智力健全的马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认为要退保只能认定系投保人毁约,保险公司退付不足30万元的残存保费。从双方提供的证据看,马玢就是有6张嘴也无法说得清楚。

  经化解,保险公司多退保费

  陆峻作为承办法官,察觉到马玢的弱势,心里很清楚:若法院简单下判,社会效果肯定不好,省吃俭用的马玢对结果更是无法接受。

  “能否借助市保险同业公会之力化解诉讼案件?”萌发这一想法后,陆峻在开庭后的第2天就发函给市保险同业公会,按“联合化解保险纠纷合作备忘录”精神,征询专家意见及调解方案。此举说白了,是让保险同业公会多做保险公司一方工作。陆峻也没闲着,他多次找马玢及家人谈话,耐心细致释法,指出若法院硬判的话,起诉人将损失更多,此举也打消了马玢能全额拿回60万元的念头。

  在保险同业公会的努力下,被告保险公司态度有了明显的松动,表示虽责任在马玢身上,但保险代理人在推销保险产品时也存在解释不够等问题,愿意从化解诉讼纠纷角度出发适当提高退费标准;另一边,马玢也认识到了自身的盲从缺陷。

  最终法官一手搀两人,拉近了双方距离,促成由保险公司退费48万元调解协议的订立。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优惠+噱头 新奇险投保要理性      2013年11月25日
  • · “三马”将推首款保险产品      2013年11月21日
  • · 保险产品取名“天佑”惹官司      2013年10月24日
  • · 保险产品设计在于帮客户锁定利润      2013年09月18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